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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书记、市长,再添新身份

据南京日报消息,7月24日,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要求,研究全市金融工作。南京市委书记、市委金融委员会主任韩立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市委金融委员会主任陈之常出席。
上述消息显示,南京已成立市委金融委员会,市委书记韩立明、市长陈之常任主任。而在7月8日,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许昆林也以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的新身份公开亮相
南京市会议指出,要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经济思想金融篇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金融领域改革作出的前瞻性系统性顶层设计,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刻把握党中央的战略意图和全会的改革部署,深刻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防范风险这一永恒主题,自觉在全国全省大局中谋划金融工作,奋力推动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主线,扎实抓好金融领域重点工作。
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存量风险“出清”和增量风险严控,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要聚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完善“宁创融+”产品体系、创投融资体系、平台支撑体系和科创金融政策体系,大力发展耐心资本;丰富特色化绿色化金融供给,推进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普惠金融扩面增量,加快养老金融布局,为实体经济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优质金融供给。
要加快建设重要金融中心,围绕“一核两翼、多点联动”总体布局,支持河西金融集聚区、江北新金融中心等功能板块特色发展,大力引进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法人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持续提升制度型金融开放水平。
会议审议了市委金融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
会议指出,组建市委金融会、市委金融工委是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在重大问题研判、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风险应对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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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妍     编辑刘丰

来源|人民网江苏综合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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